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12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1号),该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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