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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屹通新材”)于2021年2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8,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其中公司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在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农商行”)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建德农商行5.02%股权,为建德农商行股东。鉴于建德农商行股权结构分散,公司系建德农商行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建德农商行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在建德农商行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 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31,300万元。公司未超过股东大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0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11月29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上午9:15至2021年11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4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公司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汪志荣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汪志春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陈瑶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李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曹顺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周素娟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翁洪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

  3.01 选举王立清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柴俊卫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上述1-3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个人身份证;由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个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持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或邮件请在2021年11月25日17:00前送达或传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楼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116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楼董事会办公室 ;

  联系人:李辉、唐悦恒  电话:0571-64560598 。

  (二)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50930

  投票简称:屹通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上午9:15至2021年11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备注:没有事项请填写“无”。

  附件 3: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作为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署: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2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并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提名王立清先生、柴俊卫先生两人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另外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杨建平先生任期届满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仍担任公司采购部部长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杨建平先生间接持有公司337,500股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所持股份变动仍将严格遵循《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承诺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雷杰先生任期届满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仍担任公司销售部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雷杰先生间接持有公司307,500股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所持股份变动仍将严格遵循《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承诺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立清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王立清先生1994年7月至2007年3月任杭州新安江味精厂车间主任,2007年至今任公司及前身生产部负责人,2018年12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王立清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5%。王立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立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柴俊卫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1980年至2004年4月任建德市更楼化工厂机修部负责人,2004年4月至今任公司及其前身工程部负责人,2018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柴俊卫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柴俊卫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柴俊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4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同 意选举楼琳杭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楼琳杭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楼琳杭女士将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楼琳杭,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2011年9月至2015年3月任绍兴精越机电有限公司销售内勤,2015年3月至2018年2月任浙江新乐纺织化纤有限公司规划部主管,2018年3月至今任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主管。

  截至目前,楼琳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楼琳杭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1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汪志荣先生、汪志春先生、陈瑶女士、李辉先生四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曹顺华先生、周素娟女士、翁洪先生三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曹顺华先生、周素娟女士、翁洪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通过,现任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四名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柴俊卫先生任期届满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截至本公告日,柴俊卫先生间接持有公司750,000股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所持股份变动仍将严格遵循《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承诺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汪志荣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1988年7月至1994年5月任浙江省建德铜矿技术科长,1994年6月至2000年5月任建德市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7月至2018年11月任建德市易通金属粉材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起任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汪志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28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28%,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志荣先生与公司董事候选人、人事行政部总监陈瑶女士系夫妻关系;汪志荣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汪志春先生系兄弟关系。汪志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 ,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汪志春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1988年6月至1994年6月任杭州市无线电材料厂工人,1994年7月至200年5月任建德市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7月至2018年11月任易通有限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12月起任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汪志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21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2%,为实际控制人。汪志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汪志荣先生系兄弟关系;汪志春先生与公司董事候选人、人事行政部总监陈瑶女士系叔嫂关系,汪志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 ,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瑶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1991年8月至2000年1月杭州建铜集团有限公司建德铜矿职员,2000年2月至2003年2月建德银都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职员,2003年3月至今屹通新材及前身任人事行政部总监,2019年11月至今任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汪志荣先生系夫妻关系;陈瑶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汪志春先生系叔嫂关系。陈瑶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 ,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辉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5月出生,硕士学历。李辉先生1997年7月至2001年7月任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市场经理,2004年7月至2007年1月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07年2月至2011年6月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2011年7月至2018年5月任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李辉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5%。李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曹顺华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硕士学历。曹顺华自1990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一直在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任职,现在担任教授职务。曹顺华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铁基粉末冶金材料与制备技术,粉末成形技术,超高温热防护材料,高热导电子封装材料和先进钨基重合金穿甲弹芯材料,是国内粉末冶金领域的专家级人才。2018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曹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曹顺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素娟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1980年12月至1992年12月任建德市粮食局会计,1993年1月至1999年12月任建德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至2013年6月任建德信安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2013年7月至今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2018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周素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周素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翁洪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4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1996年8月至2001年3月任建德市新安江长运有限公司职员,2001年3月至2004年4月任浙江春秋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年5月至2008年10月任浙江贤哲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11月至2014年10月任浙江浩瑞律师事务所主任,2014年12月至今任浙江杭星律师事务所主任。2018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翁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翁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9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0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10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立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提名王立清先生、柴俊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另外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8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9:00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10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志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汪志荣先生、汪志春先生、陈瑶女士、李辉先生四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曹顺华先生、翁洪先生、周素娟女士三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均发表 了声明。《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持续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董事会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参考行业整体薪酬水平,结合公司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和专业性,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人民币3万元/年(含税)调整为5万元/年(含税),自第二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日起执行。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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