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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51          证券简称:西上海       公告编号:2021-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恒裕路517号2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朱燕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公司独立董事左新宇因疫情防控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卢晓东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源 龚嘉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

  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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