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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秀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0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严格的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彼得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的相关规定,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严格的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居学成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欧洲星源追加投资的议案》

  根据全资子公司欧洲星源实际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拟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欧洲星源追加投资不超过10,000万美元,用于欧洲星源二期项目扩产2条湿法生产线、2条涂覆生产线及配套设备。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欧洲星源实行分批投资,每次出资视项目需要逐步投入。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欧洲星源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1月29日14:30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60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居学成)

  声明人居学成,作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居学成

  日  期:2021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61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居学成)

  提名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居学成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6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辞职情况说明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周启超先生、独立董事杨勇先生的辞职报告。

  周启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原定任期为公司2020年11月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杨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原定任期为公司2020年11月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周启超先生、杨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周启超先生、杨勇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也未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周启超先生、杨勇先生在任职前述相关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周启超先生、杨勇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情况

  为了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朱彼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本事项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居学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居学成先生曾任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年11月2日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时离任。2020年11月2日至今未曾买卖过公司股票。

  居学成先生先后从事高分子材料领域的研发、成果转化和投资工作等已有30余年,有着丰富的高分子材料行业经验,并积极服务社会。时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其专业视角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健康发展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居学成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以上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

  朱彼得先生简历

  朱彼得,男,出生于1955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云南大学经济学学士、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国投资协会海外投资联合会创新经济研究院副院长;1971年8月至1978年8月在云南农垦总局西双版纳分局宣传干事;1985年2月至1988年9月在华中科技大学任教,1988年10月至1994年12月在深圳市蛇口企业集团工作,1995年至2003年元月在广发银行、广发证券总部任中层干部,2003年2月至2004年12月任国元证券北京首席代表兼营业部总经理,2005年元月至2008年任北京洲际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2008年3月至2021年10月历任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总经济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彼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居学成先生简历

  居学成,男,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深圳市新材料行业协会执行会长。1991年至2006年期间历任上海大学(原上海科技大学)射线所讲师,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研发中心主任,广东长园电缆附件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深圳市三益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03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旭生三益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未名北科环境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深港产学研基地研究合作部部长;2016年8月至2020年11月任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9月至2019年9月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院长助理;2017年4月至今,任深圳北大深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居学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63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全资子公司欧洲星源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概述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瑞典公司及投资建设欧洲工厂一期项目的议案》,同意在瑞典设立全资子公司星源材质(欧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洲星源”),注册资本为25,000瑞典克朗,并开展欧洲工厂一期项目的建设工作。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欧洲星源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欧洲星源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欧洲星源追加投资不超过10,000万美元,用于欧洲星源二期项目扩产2条湿法生产线、2条涂覆生产线及配套设备。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欧洲星源实行分批投资,每次出资视项目需要逐步投入。

  本次追加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追加投资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注册名称:Senior Material(Europe)AB

  公司中文名称:星源材质(欧洲)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000 瑞典克朗

  注册地址:Svista Lagervag 8, 633 62 Eskilstuna, Sweden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欧洲星源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情况:欧洲星源于2021年1月成立,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实际经营。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欧洲星源追加投资,主要用于欧洲星源二期项目扩产2条湿法生产线、2条涂覆生产线及配套设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优化公司产能及战略布局,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产能保障。本次追加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1、本次追加投资事项尚需办理商务部门、发改委和外汇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手续后方可实施。

  2、本次追加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但瑞典的文化背景、政治环境、商业环境和法律法规与中国存在一定差异,可能给欧洲星源二期项目的建设带来一定的风险,公司将遵守瑞典当地法律和政策,避免后续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风险;

  3、本次追加投资还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市场开拓、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加强治理力度,完善内部控制流程体系,合理控制运营风险,以保障投资收益。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追加投资将为公司隔膜产品在国外市场的进一步推广带来积极作用;同时,也将进一步加速公司在欧洲市场的开拓,为公司与欧洲知名车企开展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2、本次追加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欧洲星源的生产规模,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会损害股东特别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64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1年11月29日14:30时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公司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1-2项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第2项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11月26日下午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1383902)到公司。

  3、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登记方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2。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宜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张陈晟

  联系电话:0755-21383902

  传真:0755-21383902

  电子邮箱:zqb@senior798.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2、会议费用情况: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票投票代码:350568;投票简称:星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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