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彦转债” 赎回实施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债券代码:128057              债券简称:博彦转债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博彦转债”赎回登记日:2021年11月29日

  2、“博彦转债”赎回日:2021年11月30日

  3、“博彦转债”赎回价格:100.74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0%,且当期利息含税)

  4、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1年12月3日

  5、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1年12月7日

  6、“博彦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1年11月30日

  7、“博彦转债”拟于2021年11月30日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博彦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博彦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届时发布的“博彦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8、根据安排,截至2021年11月29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博彦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博彦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博彦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9、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1年11月29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博彦转债”,将按照100.74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为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就“博彦转债”赎回实施事项持续进行提示,直至“博彦转债”停止交易。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的情形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846号”文核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公开发行了5,758,152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7,581.52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151号”文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19年4月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博彦转债”,债券代码“12805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2019年9月11日至2025年3月5日。

  本次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8.90元/股,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博彦转债的转股价格历经数次调整,最新的转股价格为8.50元/股。

  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博彦科技、股票代码:002649)自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1月1日连续16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博彦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博彦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博彦转债”有条件赎回权,将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博彦转债”。

  2、赎回条款

  《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约定,“博彦转债”赎回价格为100.74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每张面值100 元);

  i:指可转债本年票面利率1.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1年3月5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1年11月30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即270天(算头不算尾)。

  据此计算: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100×1.0%×270÷365=0.74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74=100.74元/张

  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

  对于持有“博彦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100.59元;对于持有“博彦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74元;对于持有“博彦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74元。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11月2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博彦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刊登赎回实施公告三次,通告“博彦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2021年11月30日起,“博彦转债”停止交易。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博彦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博彦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届时发布的“博彦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1年11月30日为“博彦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1年11月2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博彦转债”。

  自2021年11月30日起,“博彦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博彦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1年12月3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

  (6)2021年12月7日为赎回款到达“博彦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博彦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7)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常帆、刘可欣

  电话:010-50965998

  邮箱:IR@beyondsoft.com

  三、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博彦转债”的情况

  在本次“博彦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1月1日期间),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交易“博彦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博彦转债”自2021年11月30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博彦转债”流通面值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情形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博彦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博彦转债”赎回公告发布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博彦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博彦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博彦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债券代码:128057              债券简称:博彦转债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812.50万股-1,625.00万股,占董事会决议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52%-3.0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4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披露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1年11月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2,826,000股,占前一交易日(2021年11月5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037%,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1.1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1.0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1,422,989.06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截至2021年11月1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857,968股,占2021年11月10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3%,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1.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1.05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5,091,952.9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注: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博彦转债”,代码“128057”)于2019年9月11日进入转股期,公司股份总数随博彦转债转股情况而实时变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1月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72,721,981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3,180,495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回购情况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