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1-1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数科”或“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樊立先生及樊志先生持有的公司已质押股份被司法标记和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标记及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司法标记及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注1:2021年11月11日,樊立先生所持3,151股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所持70,050,299股公司股份被司法标记;樊志先生所持260股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所持70,264,005股公司股份被司法标记。上述被司法冻结及标记股份涉及的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87,303,979.82元,实际需要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40,314,304股,冻结期限为2021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0日。
注2:本次司法标记和司法冻结是因为樊立先生和樊志先生债务诉讼所致。本次被司法标记的股份为樊立先生、樊志先生下述被质押在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方银河的140,314,304股股份。具体质押情况如下表: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标记及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樊立先生及樊志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标记及冻结的情况如下:
三、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及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樊立先生及樊志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事项不会对目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股份标记及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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