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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1-09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钢构”、“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9月18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308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详细地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已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已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审核意见及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新情况,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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