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1-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6日公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英维克技术有限公司近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受托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产品,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已审批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告前12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告前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无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田志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田志伟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津贴标准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根据田志伟先生提供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及其确认,田志伟先生目前还担任了合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股票代码:603909)、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股票代码:688395)、上海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联合德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千惠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筑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鉴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田志伟先生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有关规定,现对公司提田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补充说明如下:
1、田志伟先生于2010年5月参加了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取得结业证[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04767号],并积极参与独立董事后续学习以及所任职上市公司组织的董监高培训。田志伟先生系统学习并掌握了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业务规则,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
2、田志伟先生自1993年开始从事会计学、经营管理理论研究与实践,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经营管理知识和经验。自2010年以来,曾先后担任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09)、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93)独立董事。田志伟先生熟悉公司治理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能为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产业布局、规范运作等领域的指导意见并做出独立判断。
3、田志伟先生除担任2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外,还担任上海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联合德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千惠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筑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前述非上市公司的履职时间较为灵便,日常内部会议及其他履职任务较为简易,其中2家兼任董事的单位均不参与具体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无需花费更多的时间承担其履职责任;也可提前辞去其现任2家董事职务,以确保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不超过五家,能确保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公司日常会议及其他履职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判断,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4、田志伟先生具备丰富的独立董事工作经验,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
5、根据田志伟先生签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田志伟先生声明如下: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田志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田志伟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时间精力,能够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指导意见以及在公司治理方面带来帮助。公司董事会提名田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会对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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