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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48      证券简称:南天信息     公告编号:2021-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生效民事调解。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天信息”或“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琼96民初788号】,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作为原告,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易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航科技”),第三人广州市海捷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海捷”)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基本案情及诉讼请求等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二、本次诉讼调解情况

  (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如下协议,请求人民法院确认:

  “1、经易航科技公司、南天信息公司、广州海捷公司三方确认,易航科技公司应支付广州海捷公司5,806,343.02元往来款,以一个月为一期,分24期支付,具体为:

  (1)自2021年11月至2023年9月,每月最后一日前易航科技公司向广州海捷公司支付240,000元;

  (2)2023年10月31日,易航科技公司向广州海捷公司支付286,343.02元;

  (3)广州海捷公司应当于2022年10月31日前向易航科技公司开具海南易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航创新金融BIM运营管控平台项目1,840,000元、海航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平台大数据项目801,400元,合计2,641,400元(税率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广州海捷公司未及时开具发票,易航科技公司有权暂停支付2022年11月至2023年9月的款项,直至广州海捷公司开具发票后次月按付款周期恢复支付;

  (4)广州海捷公司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2、南天信息公司、广州海捷公司确认,易航科技公司按上述支付方式付清往来款,则免除易航科技公司支付利息或违约金的其他全部义务。如易航科技公司任意一期超过五个工作日未足额进行支付,南天信息公司、广州海捷公司均有权就易航科技公司剩余未付款项(5,806,343.02元-易航科技公司已支付金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易航科技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剩余未付款项×5%。上述往来款项、执行款项及违约金(如有)均支付至广州海捷公司指定账户。

  3、如易航科技公司按第一条、第二条约定足额付清往来款项及违约金(如有),南天信息公司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解除琼(2019)海口市不动产证明第0089932号对易航科技公司名下房屋的抵押。

  4、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南天信息公司应向法院申请撤回对易航科技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为追索有担保权的债权,预计担保物权的价值能够覆盖债权及实现债权的费用。鉴于诉讼当事人已自愿达成协议并经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确认,若根据协议按期履行完成,公司能够收回相关债权,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琼96民初788号】。

  特此公告。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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