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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1-09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11月1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7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4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18,212,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2,920,451股的50.752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所持股份110,748,1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7.547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8人,所持股份7,464,0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2046%。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励建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11,9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11,9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2、发行规模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11,9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11,9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4、债券期限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11,9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5、债券利率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11,9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11,9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7、转股期限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11,9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11,9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11,9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11,9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11、赎回条款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11,9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12、回售条款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11,9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11,9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11,9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11,9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11,9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11,9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18、担保事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11,9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19、募集资金存管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11,9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11,9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11,9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11,9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11,9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11,9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11,9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11,9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8,211,9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0%;弃权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02%。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彭文文律师和李紫竹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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