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商银行”)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21年11月17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浙商银行代理本公司以下产品的基金销售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浙商银行相关规定。
一、适用基金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1788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客服电话: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2、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05-8888
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