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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1-1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红星美凯龙世博(天津)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天津世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本金金额为340,929,404.17万元(人民币,下同);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盘活公司资产,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红星天津世博以售后回租方式,将自有标的资产商场设备(以下简称“租赁物”)出售给江西省金控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租赁”)并租回使用,红星天津世博拟与金控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合同”),申请为期3年的融资租赁业务授信额度3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公司对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将其持有红星天津世博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红星天津世博将其持有的《不动产权证》证号津(2016)东丽区不动产权第1002171号物业提供抵押担保。

  2021年1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调整期限、金额等融资担保条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红星美凯龙世博(天津)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永

  注册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427号

  注册资本:14,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家具、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普通机械、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销售;自有柜台租赁、市场开发服务;物业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红星天津世博相关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根据天津协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星天津世博的总资产为622,127,699.82元,总负债为992,642,494.06元,净资产为-370,514,794.24元,资产负债率为159.56%。2020年,红星天津世博实现营业收入1,820,543.41元,实现净利润2,244,389.64元。

  根据红星天津世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0月31日,红星天津世博的总资产为513,730,107.21元,总负债为355,927,200.35元,净资产为157,802,906.86元,资产负债率为69.28%。2021年1月至10月,红星天津世博实现营业收入900,220.74元,实现净利润-49,582,298.90元。

  三、融资租赁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承租人/债务人:红星美凯龙世博(天津)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

  保证人/出质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人/债权人/质权人:江西省金控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本金:300,000,000元;

  租金总额:340,929,404.17元;

  承租期限:3年;

  租金支付期次:36期;

  担保方式:

  1、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全部主债权、手续费、管理费、顾问服务费、咨询服务费、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为签署或履行本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及债权人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通讯费、文件资料费、鉴定费、审计费、税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交通费、差旅费、税费、公证费、公告费、保险费、保管费、过户费、债权人支付垫付的其他费用等)。

  担保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最后一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叁年止。

  2、股权质押担保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全部主债权、手续费、管理费、顾问服务费、咨询服务费、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为签署或履行本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及债权人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通讯费、文件资料费、鉴定费、审计费、税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交通费、差旅费、税费、公证费、公告费、保险费、保管费、过户费、债权人支付垫付的其他费用等)。

  担保期间:与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同时存在,自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获得足额清偿后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自身业务发展,由全资子公司红星天津世博向金控租赁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红星天津世博向金控租赁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股权质押担保,是根据其业务发展需要确定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时,红星天津世博经营情况正常,有良好的发展潜力。上述担保有助于提升公司及子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 也有利于公司分享其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告所涉及的担保事项。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919,401万元(均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包含本次担保事项),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77,451万元,分别占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19.33%、16.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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