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12,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民生天天增利对公款理财产品、2021年单位结构性存款211668、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非保本开放式理财产品(1M-新客专属)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5月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产品进行部分赎回,共收回本金人民币18,400.26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59.68万元。本次赎回的情况如下: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仅限于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1、民生银行“民生天天增利对公款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民生天天增利对公款理财产品
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8月25日
产品起息日:2021年8月26日
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理财本金:2,000万元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9%-3.2%
产品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收益计算方式:应付总收益/产品总份额
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资金投向: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放、同业存单、回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投资于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2、民生银行“民生天天增利对公款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民生天天增利对公款理财产品
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9月8日
产品起息日:2021年9月9日
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理财本金:1,000万元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9%-3.2%
产品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收益计算方式:应付总收益/产品总份额
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资金投向: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放、同业存单、回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投资于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3、民生银行“民生天天增利对公款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民生天天增利对公款理财产品
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0月15日
产品起息日:2021年10月18日
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理财本金:2,000万元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9%-3.2%
产品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收益计算方式:应付总收益/产品总份额
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资金投向: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放、同业存单、回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投资于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4、民生银行“民生天天增利对公款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民生天天增利对公款理财产品
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1月2日
产品起息日:2021年11月3日
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理财本金:2,000万元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9%-3.2%
产品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收益计算方式:应付总收益/产品总份额
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资金投向: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放、同业存单、回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投资于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5、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11668”
产品名称:2021年单位结构性存款211668
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1月8日
产品起息日:2021年11月10日
产品到期日:2022年5月9日
理财本金:2,000万元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或3%
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由宁波银行承诺全额返还结构性存款本金。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兑付日,由宁波银行承诺根据预设条件支付结构性存款收益。
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资金投向: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最终实现的收益由保底收益和期权浮动收益构成,期权费来源于存款本金及其运作收益。如果投资方向正确,客户将获得高/中收益;如果方向失误,客户将获得低收益,对于本金不造成影响。
6、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非保本开放式理财产品(1M-新客专属)
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1月15日
产品起息日:2021年11月15日
产品到期日:2021年12月14日
理财本金:2,000万元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55%
产品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周期理财收益=客户在该投资周期的理财本金×投资周期理财实际年化净收益率×该投资周期实际理财天数/365
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资金投向:本理财产品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其它银行间和交易所资金融通工具、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次级债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信托计划,基金、证券和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上述资产的收/受益权等,优先股,证券投资结构化优先级,上市公司股票收(受)益权,量化对冲及优先级,以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股权为基础资产的资产管理计划等其它金融资产及其组合。
7、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非保本开放式理财产品(1M-新客专属)
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1月15日
产品起息日:2021年11月15日
产品到期日:2021年12月14日
理财本金:1,000万元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55%
产品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投资周期理财收益=客户在该投资周期的理财本金×投资周期理财实际年化净收益率×该投资周期实际理财天数/365
支付方式:转账至合同约定账户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资金投向:本理财产品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其它银行间和交易所资金融通工具、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次级债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信托计划,基金、证券和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上述资产的收/受益权等,优先股,证券投资结构化优先级,上市公司股票收(受)益权,量化对冲及优先级,以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股权为基础资产的资产管理计划等其它金融资产及其组合。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履行了内部审核的程序,所购买理财均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要求,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为:600016
(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为:002142
(三)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为:601166
上述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理财受托方并非为本次交易专设。上述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债务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9,187.03万元,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比例为24.29%,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7.33%,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比例为5.46%。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短期投资本金根据理财产品类型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得收益相应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可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和《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和《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不影响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产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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