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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减持计划披露前,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发集团” )持有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发股份” )股份49,969,0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1%,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联发集团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即14,880,000股。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宏发股份合计不超过7,4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宏发股份合计不超过7,4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2个交易日之后的任意连续 90 日内。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备注:联发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宏发股份合计不超过7,4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2个交易日之后的任意连续 90 日内,即减持期间为2021/12/2至2022/3/1。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联发集团于2012年10月参与本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承诺:联发集团以2011年9月增资厦门宏发所取得的厦门宏发420万股股份认购的力诺太阳4,850,361股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联发集团认购的力诺太阳本次发行的其余83,668,728股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12个月限售期满后的24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本次认购其余股份的80%。

  3、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宏发科技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50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1月3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55,333,300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9家,其中联发集团认购10,000,000股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股份做出承诺如下: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减持计划是联发集团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联发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联发集团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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