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1-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融产品发行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赎回(转让)金融产品金额:15,189.11万元人民币,其中14,000万元为本次转让的产品本金,642.44万元为存单受让前已计息利息,546.67万元为本次现金管理收益的利息。
● 金融产品名称: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190244期
● 本次现金管理收益:546.67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2021年5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已持有的现金管理产品持有期将延续至本年度的,适用上述额度与期限。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以及《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一、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4,642.44万元购买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大额存单190244期,其中本金14,000万元,存单已计息利息642.4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上述存单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11月12日完成转让,收回本金(含购入时已计息利息) 14,642.44万元,收益利息546.67万元。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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