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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9证券简称:宸展光电公告编号:2021-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孙大明,董事Michael Chao-Juei Chiang(江朝瑞)、Foster Chiang(江明宪)、黄火表、李明芳,独立董事郭莉莉、吴家莹、朱晓峰,监事王威力、邱丁贤、李莉及高级管理人员李明芳、陈建成、吴俊廷、袁仕杰、李滢雪、徐可欣出具的《关于6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基于对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宸展光电”)未来发展的信心及支持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本人自愿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1年11月18日至2022年5月18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宸展光电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新增股份。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约束力,若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则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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