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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中债3-5年农发行债券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限制大额申购、 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1年11月16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暂停接受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本基金超过500万元的申请(不含500万元,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A类及C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每类单独计算)。

  (2)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3)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4)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南方华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限制

  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1年11月16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暂停接受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本基金超过500万元的申请(不含500万元,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本基金C类金份额的申购(含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不受上述限制。

  (2)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限制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4)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北交所股票

  投资及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现就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股票投资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北交所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属于《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

  2、本公司旗下所管理的基金可根据各自基金合同的约定,并在遵守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参与北交所股票的投资。

  3、本公司在投资北交所股票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北交所股票具有下列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会面临北交所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北交所股票。

  投资北交所股票存在的风险包括:

  ①市场风险

  北交所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个股市场风险加大。    北交所个股上市首日无涨跌停限制,第二日开始涨跌幅限制在正负30%以内,个股波动幅度较其他上市公司股票加大,市场风险随之上升。

  ②流动性风险 

  北交所整体投资门槛较高,个人投资者必须满足交易满两年并且资金在50万以上才可参与,二级市场上个人投资者参与度相对较低,持股分散度不足导致个股流动性较差,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③信用风险

  北交所试点注册制,对经营状况不佳或财务数据造假的企业实行严格的退市制度,北交所个股存在退市风险。

  ④集中度风险

  北交所为新设交易所,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市场可能存在高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⑤系统性风险 

  北交所上市公司平移自新三板精选层,从历史来看整体估值受政策阶段性影响较大,所以北交所个股估值相关性较高,政策空窗期或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⑥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北交所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专精特新产业及北交所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办理基金申购、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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