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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8日以邮件等方式发至各监事。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为林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5元/股调整为24.60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二) 审议《关于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三) 审议《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归属35.8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四)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是综合考虑了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具备偿债能力,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2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已授权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列入激励计划名单的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2、2020年9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鸿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8日,公司内部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国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19)。

  4、2020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年10月17日,公司形成《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认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该报告于2020年10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20)。

  6、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核实了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截至授予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利润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5,630,03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252,014.40元(含税)。2020年12月21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12月25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5.00-0.40=24.60元/股。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25元/股调整为24.60元/股。

  三、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85人调整为84人,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0.6万股。

  四、 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继续实施。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24.60元/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调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5元/股调整为24.60元/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七、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归属数量、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原因及数量等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 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3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5.80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 授予数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71.6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563.0036万股的0.9467%。

  (3) 授予价格(调整后):24.60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24.6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 激励人数:84人。

  (5)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 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个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为2020年度,以2019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为2021年度,以2019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③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列入激励计划名单的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2)2020年9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鸿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8日,公司内部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国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19)。

  (4)2020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年10月17日,公司形成《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认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该报告于2020年10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20)。

  (6)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核实了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截至授予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三) 激励计划计划各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 董事会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5.8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 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 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0年11月13日,因此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11日。

  2、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归属35.8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80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三、 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 授予日:2020年11月13日

  (二) 归属数量:35.80万股

  (三) 归属人数:84人

  (四) 授予价格:24.60元/股(公司2020年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25元/股调整为24.60元/股)

  (五)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 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 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除1名激励对象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外,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84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35.80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归属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六、 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归属数量、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原因及数量等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 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4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方: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先惠自动化技术(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先惠”)。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武汉先惠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担保,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经股东大会审议:否。

  一、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概述

  (一) 基本情况

  武汉先惠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开立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品种。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潘延庆先生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武汉先惠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额度及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二) 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先惠自动化技术(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9月28日

  3、注册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道十字东街7号(10)

  4、法定代表人:潘延庆

  5、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6、经营范围:自动化制造工艺系统研发及集成,自动化装备、生产线的研发、设计、制造、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无事项:无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武汉先惠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开立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品种。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担保额度及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四、 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 审议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是综合考虑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全资子公司持续发展,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是综合考虑了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60万欧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5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6201号小昆山镇社区文化中心三楼315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王颖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潘延庆先生、卢鹏先生、王鸿祥先生、王众先生、缪龙娇女士、邵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张雷先生、陈为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徐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明月、陈蕾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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