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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1-1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1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汪文强先生主持,会议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梦璐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聘任夏商宁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1-138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陈梦璐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陈梦璐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董事会召开前,陈梦璐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陈梦璐女士个人简历

  陈梦璐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主管、监事、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投资经理、法务经理,宁波市鄞州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综合管理部经理;现任宁波市鄞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公告日,陈梦璐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梦璐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宁波市鄞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1-139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郑浩东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后续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郑浩东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夏商宁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夏商宁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须的资格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一、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二、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夏商宁先生简历

  夏商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纳员,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代表,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公告日,夏商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夏商宁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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