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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 及完成公告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5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孙爱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6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公司监事金汪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29,9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披露了《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截至2021年11月16日,孙爱国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6,2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47%;金汪明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7,489股,占公司股本的0.24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汪明先生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孙爱国先生此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尚未实施完毕。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孙爱国先生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金汪明先生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根据本次减持计划,公司股东、监事金汪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07,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4%。因减持时在软件上发生操作失误,金汪明先生累计减持数量超出计划减持数量89股。金汪明先生就本次违规超额减持行为深表歉意,承诺加强证券账户操作管理,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公司获知超额减持信息后,立即向股东申明应当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加强交易规则学习,重视交易管理,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情。金汪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金汪明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超额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汪明先生已完成本次减持计划,孙爱国先生将在减持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后续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49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嘉华天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华天明”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5.25%减少至4.999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嘉华天明出具的《关于减持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及《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嘉华天明自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2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004%,本次减持后,嘉华天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4.999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披露了《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嘉华天明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2021年11月3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7,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的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巴比食品

  股票代码:6053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华天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    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69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3601-3603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比食品”)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巴比食品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含)以上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华天明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满足自身的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巴比食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2021年10月13日,巴比食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嘉华天明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2021年11月3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7,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的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尚无其他明确的减持或增持巴比食品股份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如何实施其减持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巴比食品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13,0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巴比食品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12,3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6%。嘉华天明在本次权益变动后不再是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及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明细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巴比食品股票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除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嘉华天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嘉华天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1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声明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 57797068

  3、联系人:苏爽

  投资者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嘉华天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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