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21-1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了2021年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30日,9:00-11:00, 13:30-16:30。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双山路1号 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倪艳莉
邮政编码:255100
联系电话:0533-5439432
传真号码:0533-6725431
电子邮箱:jcpc@300233.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请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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