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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监管工作函回复函的补充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马股份”)于2021年10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经事后核查发现,部分公司回复和会计师部分回复表述有误,需对相关披露内容进行补充更正,具体如下:

  1.问题“2.(5)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期末往来情况,是否存在无商业实质的往来项目”中会计师回复的更正。

  更正前:

  核查意见:基于实施的核查程序,会计师未发现神马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往来不存在无商业实质的情况。

  更正后:

  核查意见:基于实施的核查程序,会计师未发现神马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往来存在无商业实质的情况。

  2. 问题“4.(2)收到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中资金往来、保证金的具体情况和前期调整较大的原因,包括交易对方、收款金额、交易背景、交易时间、是否关联交易等,并说明是否存在无商业实质的非经营性往来。”中,公司回复的更正。

  更正前:

  综上,除尼龙化工并入公司之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外,公司上述其他业务均属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不存在无商业实质的非经营性往来。

  更正后:

  综上,除尼龙化工并入公司之前存在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以及公司和尼龙科技的贷款受托支付往来外,不存在无商业实质的非经营性往来。

  3. 问题“4.(2)收到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中资金往来、保证金的具体情况和前期调整较大的原因,包括交易对方、收款金额、交易背景、交易时间、是否关联交易等,并说明是否存在无商业实质的非经营性往来。”中,会计师回复的更正。

  更正前:

  核查意见:3.未发现神马股份存在无商业实质的非经营性往来。

  更正后:

  核查意见:3. 除尼龙化工并入神马股份之前存在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以及神马股份和尼龙科技的贷款受托支付往来外,未发现神马股份存在重大无商业实质的非经营性往来。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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