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1-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9.125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4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000.00万股的5.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2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4.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预留8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0%,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
(3)授予价格:20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2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93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0-2023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考核目标,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当年营业收入÷基准年营业收入)^(1/间隔年数)-1
2)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1-2024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考核目标,预留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当年营业收入÷基准年营业收入)^(1/间隔年数)-1
3)考核指标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针对股权激励,按年度对激励对象进行个人层面考核。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分为S(卓越)、A(优秀)、B(良好)、C(待改进)、D(不合格)五个等级(此绩效考核结果不仅仅指现行个人年度常规绩效考核,还包括额外针对激励对象增设的专属关键指标/任务设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共分为三档,各档对应的归属情况如下:
注:若连续两年绩效考核结果为B,激励对象后续所有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0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郭随英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1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40)。
(4)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11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42)。
(5)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2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1年11月16日向54名激励对象授予8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1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791,250股,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1月17日,因此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1年11月17日至 2022年11月16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93名,其中1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获授的35,0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92名激励对象可归属791,250股限制性股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91,250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归属791,250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0年11月17日
(二)归属数量:791,250万股
(三)归属人数:92人
(四)授予价格:20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
除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拟归属的92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1年11月17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的归属对象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1-041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薛蕾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权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因此原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93人调整为92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320万股调整为316.5万股,作废3.5万股。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791,250股,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1-040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0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郭随英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1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40)。
4、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11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42)。
5、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权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原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93人调整为92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320万股调整为316.5万股,作废3.5万股。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1年11月17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的归属对象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1-042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2日通过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宫蒲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归属791,250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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