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881         证券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1-034号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旭沣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旭沣”)直接持有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港”或“本公司”)股份92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8%;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裁徐军为上海旭沣股东,构成间接持股关系。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旭沣本次计划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总数不超过76,825股公司股份,即公司总股本0.02%;上述减持方式自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上所减持股份,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以该次减持结果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上述发行价指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本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减持计划系上海旭沣根据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海旭沣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上海旭沣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