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1-057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郑连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511,904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股本的比例7.4212%;公司5%以下股东玉环元豪贸易有限公司(原公司名为浙江元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豪贸易”)持有公司股份 3,123,401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股本的比例1.4038%。
上述减持主体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披露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郑连松先生本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24,977股;元豪贸易本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含本数)2,220,401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时间已过半,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郑连松先生未减持,元豪贸易累计减持785,400 股。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1、因经营发展需要,浙江元豪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变更为玉环元豪贸易有限公司;2、上述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3、上表中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股本222,497,721 股为基数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股本222,497,721 股为基数计算。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注:1、受“正裕转债”转股影响,公司总股本有所变动,上表中“减持比例”及“当前持股比例”是以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股本即 222,497,820股为基数计算;2、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勇先生及董事、董事会秘书陈灵辉先生、监事叶伟明先生于2021年9月10日、2021年9月13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通过元豪贸易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共计926,5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方式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郑连松先生及元豪贸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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