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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1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1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日前,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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