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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85           证券简称:亚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6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8号808室亚康股份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11月11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徐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净额37,057.74万元低于《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50,135.35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1月8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23.0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482.64万元,共计2,705.68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现金管理决策,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

  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

  章程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国信证券关于亚康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 国信证券关于亚康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 国信证券关于亚康股份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6、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亚康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301085           证券简称:亚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6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8号808室亚康股份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11月11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清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的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净额37,0,57.74万元低于《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50,135.35万元,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1月8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23.0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482.64万元,共计2,705.68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现金管理决策,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301085           证券简称:亚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2号)核准,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44元。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28,800,000.00元,扣除各种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8,222,641.5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0,577,358.45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1-1001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37,057.74万元,低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50,135.35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系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是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四)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亚康股份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关于亚康股份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301085           证券简称:亚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1月8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23.0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482.64万元,共计2,705.68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8,8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8,222,641.55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0,577,358.45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1-10018号)。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1-10450号),截至2021年11月8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223.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2021年11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482.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1年11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223.04万元,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1,482.64万元,共计2,705.68万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及置换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出了安排,即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涉及银行贷款。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1月8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23.0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482.64万元,共计2,705.68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亚康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1-10450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1年11月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亚康股份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亚康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1-10450号);

  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关于亚康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301085           证券简称:亚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现金管理决策,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2号)核准,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44元。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28,800,000.00元,扣除各种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8,222,641.5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0,577,358.45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1-1001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和公司本次董事会拟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拟投资品种

  1、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拟购买有保本约定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产品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投资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现金管理决策,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用于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亚康股份本次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和自有资金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国信证券关于亚康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301085           证券简称:亚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2号)核准,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44元。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验字[2021]第1-10018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80,000,000.00元,公司总股本由60,000,000股变更为 80,000,000 股。

  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将《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301085        证券简称:亚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公司将于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上午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存在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的,应当援引相关公告明确披露相关情况,同时应当就该等股东可否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作出说明并进行特别提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8号8层808亚康股份第一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议案》。

  (二)有关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公司章程》。

  2、上述议案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1年11月29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格式见附件三)

  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8号808 证券部

  (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10-58834066。

  2、登记时间:

  2021年11月29日9:00-11:30,下午13:30-17:00(以信函方式登记的,以邮局邮戳记载的收信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8号808 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董廷虎

  联系邮箱:dongmiban@asiacom.net.cn;

  联系电话:010-58834063;

  传真:010-58834066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85”,投票简称为“亚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9:15 -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亚康股份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投票指示如下: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1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8号808室亚康股份第一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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