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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1-1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方锦程先生持有公司21,513,2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公司股东方锦程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1,427,2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9.60%。若本次拍卖最终成交,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的经营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锦程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处于冻结状态,存在司法拍卖及后续被处置的风险;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近日通过公开渠道获悉,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将公开拍卖公司股东方锦程先生持有的公司21,427,203股无限售流通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占方锦程先生持有公司总股份的99.60%,且方锦程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处于冻结状态。本次方锦程先生持有的股票被武汉中院拍卖系方锦程先生在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发生违约(因其他诉讼被冻结而无法及时减持履约),武汉中院执行诉讼判决所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主要内容

  (一)拍卖标的:方锦程(证券账户A475841145)持有的21,427,203股方盛制药(证券代码603998)股票。

  (二)网络平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27/04)。

  (三)拍卖时间:2021年12月16日10时至2021年12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

  (四)起拍价:116,135,440.26元,保证金:23,22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起拍价说明:起拍价经法院合议庭合议,以起拍日2021年12月16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拍卖股数为起拍价。目前对外公示的价格是以上网挂拍日前一交易日即2021年11月12日当天的股票收盘价乘以拍卖股数股,该价格仅为展示价格,并非本次拍卖实际起拍价格。(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将在起拍日2021年12月16日10点前进行相应数据调整,该调整后的价格即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请竞买人持续关注)。

  (五)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武汉中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成交后股票过户相关限制约束请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后续减持股票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同时买受人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等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4、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过户、股东变更等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5、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方锦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513,2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且上述股份全部处于冻结状态;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99.6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如本次拍卖成功并过户完成后,方锦程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由21,513,203股减少至86,000股,持股比例由5.01%减少至0.02%。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拍卖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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