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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熊杰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通过对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的审查,并征求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监事会提名熊杰、贺降强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出席会议的监事进行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提名熊杰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提名贺降强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与2020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同期限届满。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证券、期货行业的相关资质,是国内知名的审计机构,积累了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9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并征求了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董事会提名王慷先生、张增国先生、魏琼女士、杜广先生、张楷文先生、喻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徐小伍先生、曾明先生、陈会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徐小伍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经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任期三年;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期限届满前卸任。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通过对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的审查,并征求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监事会提名熊杰、贺降强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慷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0年9月,北京大学 MBA。1991年9月至1998年2月,任职于航空部陕西省千山电子仪器厂;1998年3月至2009年12月,任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硬件工程师、传输硬件开发部部长、中兴移动副总经理等职务;2011年6月至2015年7月,任深圳市有方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本公司多家子公司董事、深圳市基思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杰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王慷在无线通信领域拥有近30年的资深经验,在公司发展过程中起着绝对主导作用。

  王慷先生本人直接持有公司4,666,454股,同时通过深圳市基思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2,959,194股,通过深圳市方之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881,944股,此外还持有“华创证券-兴业银行-华创证券钱景1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杜广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5年9月,华中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学士学位。1998年7月至2013年2月,任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3月至2015年6月,任职于深圳市基思瑞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1月至2018年6月19日,任深圳市方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杜广先生本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市方之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246.88万股,此外还持有“华创证券-兴业银行-华创证券钱景1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张增国先生:张增国,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4年7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学士学位。1998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职于深圳市桑达通信联合有限公司;2000年12月至2004年5月,任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6月至2007年9月,任职于深圳市中兴移动通信有限公司;2007年10月至2010年8月,任有方有限研发经理;2008年7月至2013年6月,任深圳市网能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职于深圳市基思瑞科技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研发部长、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年4月至今,兼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兼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善若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增国先生本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市基思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95.62万股,通过深圳市方之星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41.09万股,此外还持有“华创证券-兴业银行-华创证券钱景1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魏琼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9年3月,华中师范大学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学士学位。2001年10月至2003年8月,任职于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0月至2005年4月,任职于深圳市傲鹏伟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2005年5月至2010年5月,任职于深圳市中兴移动通信有限公司;2013年1月至2017年3月,任深圳市基思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7年8月,任深圳市宏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6月至2015年7月,任深圳市有方科技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年4月至今,兼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兼任本公司参股子公司西安迅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深圳市有方百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魏琼女士本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市基思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81.96万股,通过深圳市方之星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44.14万股,此外还持有“华创证券-兴业银行-华创证券钱景1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张楷文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6年10月,清华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硕士学位。1999年7月至2004年1月,任职于深圳市桑夏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1月至2008年7月,任职于深圳市中兴移动通信有限公司;2008年7月至2015年7月,先后担任深圳市有方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大项目经理、营销部部长;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楷文先生本人直接持有公司50.82万股,同时通过深圳市基思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84.69万股。

  喻斌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8年7月。中国纺织大学自动化及计算机专业。1990年8月至1994年4月,任职于深圳市鸿华公司;1994年5月至2002年3月,任深圳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3月至2013年3月,任万科集团物业事业本部副总经理;2013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万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深圳市万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兼任万物云空间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多家子公司董事。

  喻斌先生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小伍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资深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生于1973年6月,纽约理工学院MBA。1992年8月至1997年4月,任职于安徽省潜山县财政局;1997年5月至2000年8月,任职于深圳一飞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9月至2002年3月,任职于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2002年4月至2004年12月,任职于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2005年1月至2010年5月,任职于深圳国浩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6月至2013年7月,任职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2013年8月至2015年9月,任职于深圳国浩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10月至今,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副所长;2017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副所长和深圳市尚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佳兆業資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小伍先生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曾明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7年9月,华南理工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博士;2003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华南理工大学教师;2011年12月至今,任广东省物联网协会专职秘书长;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省物联网协会秘书长、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广州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明先生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陈会军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6年11月。2000年7月至2003年2月,任深圳市勤基线路板有限公司维修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09年9月,任职于富士康科技集团,先后担任设备开发工程师,设备开发主管;2009年10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市汽车电子行业协会,先后担任筹备组、信息策划部长、副秘书长、秘书长;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汽车电子行业协会秘书长、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深圳鸿钧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汽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陈会军先生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熊杰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0年12月,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电路与系统专业学士学位。1993年9月至1998年2月,任职于电子部24所;1998年2月至2004年6月,任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6月至2013年7月,任职于深圳市中兴移动技术有限公司;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任职于深圳市基思瑞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1月至2018年6月19日,任深圳市方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熊杰先生本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市方之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117.12万股,此外还持有“华创证券-兴业银行-华创证券钱景1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贺降强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4年12月,湖南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1998年9月至2000年12月,任职于广州新太集团子公司;2000年12月至2005年7月,任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职于深圳市中兴移动通信有限公司;2012年1月至2016年11月,任职于深圳市基思瑞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贺降强先生本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市基思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76.49万股,通过深圳市方之星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11.10万股。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黄丽敏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黄丽敏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86年9月,江西省轻工业学校电脑文秘专业毕业。2004年12月至2006年10月,任职于深圳市中兴移动通信有限公司;2006年11月至2007年11月,任职于深圳中兴集团通讯有限公司;2007年12月至2008年6月,任职于深圳市中兴移动通信有限公司;2009年3月至2010年2月,任深圳市芯虹科技有限公司测试工程师;2010年3月至2015年7月,任深圳市有方科技有限公司计划部PMC专员;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计划部PMC专员;2016年9月至今,兼任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黄丽敏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市基思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方之星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23.82万股。黄丽敏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黄丽敏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公司与立信的合同期限届满。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任信永中和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及信永中和进行了沟通,立信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亚望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玉虎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蒋行行先生,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签字合伙人李亚望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蒋行行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虎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信永中和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1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2万元。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公司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增加1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范围对审计费用进行调整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如适用)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5年审计服务(含上市前的审计服务),2020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与立信的合同期限届满,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任信永中和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立信进行了沟通,立信知悉本事项并对此无异议,公司与立信之间亦无意见分歧。公司已允许信永中和和立信进行沟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立信、信永中和之间将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报告和说明,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的相关业务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的丰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需求。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听取了管理层的有关汇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对该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改聘的信永中和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方之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之星有限”)持有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9,523,450股,占公司总股本10.39%。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于2021年1月25日起上市流通。

  2021年1月16日公司公告了《有方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方之星有限自愿承诺自2021年1月25日限售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目前期限已届满,方之星有限未在承诺期限内减持公司股份。

  方之星有限持有公司股份9,523,450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通过方之星有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4,471,456股,其中公司董事张增国先生、魏琼女士、监事贺降强先生、黄丽敏女士、核心技术人员林深先生可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方之星有限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预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916,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首发前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方之星有限IPO时承诺如下:

  “(1)股份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减持意向承诺: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在满足上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十二个月内本公司累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解除锁定后本公司持股数量的50%,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减持底价相应进行调整。

  (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除IPO承诺外,方之星有限在2021年1月自愿承诺:

  “本公司自2021年1月25日起 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股份。承诺期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前述承诺进行锁定。”

  2、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间接股东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前述限制。

  如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间接股东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持有公司股票在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4、担任公司监事的间接股东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前述限制。”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自主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2月3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3层电力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3日

  至2021年12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3层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和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11月30日17: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提供近期行程记录等相关防疫工作。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3层

  联系邮编:518131

  联系电话:0755-33692165

  电子邮件:nw@neoway.com

  联系人:黄雷

  (四)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 10 天提交董事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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