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1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上一年度审计意见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原会计师事务所: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将2021年度审计机构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0329160G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1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步湘
主要经营产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0号同心大厦21层2101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审计业务;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企业登记代理。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会所”)包括首席合伙人杨步湘共有合伙人4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7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5人。
鹏盛会所2020年业务总收入为10,363.3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7,668.8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0万元。
2020年,鹏盛会所拥有的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含证监会已审核通过的IPO事务所户数)为0户,审计收费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鹏盛会所职业风险累计计提804.5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鹏盛会所不存在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鹏盛会所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2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是该注册会计师转所到鹏盛会所之前)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欧阳春竹,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未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自勇,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未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海强,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未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4、审计收费
公司拟聘任鹏盛会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审计业务收费总额为200万元,2021年内控审计费用为68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2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将2021年度审计机构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所”)变更为鹏盛会所。
永拓会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对永拓会所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永拓会所及鹏盛会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三、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鹏盛会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鹏盛会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鹏盛会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鹏盛会所已购买足额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金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我们认为,鹏盛会所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事前认可变更鹏盛会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查,鹏盛会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鹏盛会所已购买足额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金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我们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鹏盛会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鹏盛会所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13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9:15至15:00。
(五)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主楼4楼董事会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4日
(八)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21年11月24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选举阎小佳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选举肖忠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选举陈梓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第1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应选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1日、11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9:30-16: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主楼4楼证券部。
(二)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主楼4楼证券部(邮编:515800)
2、联系电话:0754-85899788
3、传真:0754-85890788
4、联系人:陈晓栋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0;
2、投票简称:“宜健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非累积投票和累积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选举董事(议案1,有3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3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我单位/个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129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健康”、“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7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主楼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8日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认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128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1月8日以电邮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1年12月3日15: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及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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