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5 证券简称:嘉诚国际 公告编号:2021-07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骏马大道8号嘉诚国际2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段容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 进行了监票、计票,待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对投票 结果进行汇总,并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候任董事段卫真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黄艳芸女士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凌敏蓝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1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4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2.05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2.07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2.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2.0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2.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2.11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2.12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2.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 议案名称:2.17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 议案名称:2.18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 议案名称:2.19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 议案名称:2.20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 议案名称:3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3、 议案名称:4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4、 议案名称: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5、 议案名称:6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6、 议案名称:7 关于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7、 议案名称:8 关于《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8、 议案名称:9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9、 议案名称:10 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 议案名称:11 关于选举段卫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 议案名称:1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10、议案12,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悦、黄仪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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