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1月30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1、议案2已分别经公司2021年9月14日、2021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2021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其中议案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1日(9:00— 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五楼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金海
3、联系电话:0571-63553779
4、指定传真:0571-63553789
5、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
6、邮政邮编:311401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1: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9”,投票简称为“富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时,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照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1-056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林洁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林洁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林洁女士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林洁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林洁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林洁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林洁女士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审核,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杨耀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杨耀国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选杨耀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杨耀国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
独立董事简历
杨耀国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浙江省供销社行政处会计科科员,浙江省供销社团委副书记,浙江省兴业服务开发公司主办会计,浙江省兴合物业管理公司主办会计,浙江省兴合集团实业公司子公司财务部经理,浙江省兴合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子公司财务部经理,浙江水投源环保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新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总裁助理、财务总监。现任浙江新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省成套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天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杭州辰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池州市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广西泰宝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黄山区成平实业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大地拍卖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天潮网格系统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监事。
杨耀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耀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1-055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1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万娇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林洁女士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林洁女士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杨耀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耀国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决定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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