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21-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市合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能源”)为其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市合力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建筑新材料”)向张家港市锦丰镇十一圩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1,500万元银行存款存单质押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主体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已经合力能源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无须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张家港市合力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1日
法定代表人:刘兰亚
住所:苏州市张家港市锦丰镇厚生村厚生片16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张家港市合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张家港市合力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299.96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万元、净资产299.96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036万元、净利润-0.036万元。
截至2021年10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373.21万元、负债总额78.63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万元、净资产294.58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5.39万元、净利润-5.39万元。
经查询,张家港市合力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张家港市合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张家港市锦丰镇十一圩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的《权利质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张家港市锦丰镇十一圩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乙方:张家港市合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为了确保债务人张家港市合力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合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明磊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合力建筑新材料49%股权)与甲方签订的《建筑石膏生产线及石膏特种砂浆生产线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下称“ 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乙方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的债务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人民币(投资款),本金数额(大写)为壹仟伍佰万元整。
2、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投资款)、投资收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乙方同意以其在张家港农商行的壹仟伍佰万元存款存单转移给甲方保管的方式作为出质权利。该存单的存款人为乙方,由乙方申请张家港农商行开立,凭预留印鉴支取、挂失、转存,预留印鉴为甲方的公章和乙方的公章及乙方的法定代表人章。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2,860.51万元(其中219.52万元为罚息),占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0%。其中,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640.99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93%。上述合力能源为合力建筑新材料提供担保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1,500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53%。
本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尚余罚息219.52万元,公司已向债权方银行提交罚息减免申请。除此以外,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合力能源股东决定;
2、《权利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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