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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8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涂山路343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佟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人,代表股份数1,042,504,72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876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3人,代表股份数1,035,368,46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55.494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7,136,26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3825%。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8人,代表股份7,271,4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897%。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7,210,6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39%;反对6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7,210,6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39%;反对6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安徽淮河律师事务尹现波、张小曼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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