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新野县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价(含税)为773,821,330.48元,其中工程费(含税)为763,823,330.48元,设计费(含税)为9,998,000.00元;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负责本项目给水工程、坑塘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村容村貌提升工程的采购、施工,工程价款为506,037,372.96元。
● 合同工期:730日历天。
● 对公司当期业绩影响: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该合同的顺利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业务承接能力。
● 特别风险提示:本合同已对合同价格、合同工期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确定公司(牵头人)、新野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员一)及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员二)组成的联合体为新野县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第一标段的中标人。
近日,公司、新野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与南阳市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新野县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根据相关规定,本合同的订立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南阳市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发包人,其主要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南阳市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野县人民路北段西侧
法定代表人:郭志敏
注册资本:43,02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项目及房地产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服务;从事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对投资项目、PPP项目实行市场化运作;公路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公共交通、园林绿化设施的投资;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建设投资,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河道砂石开采及销售;棉纺及棉织品,服装加工销售;货物的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
主要股东:南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南阳市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由于该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属于商业秘密范畴,暂时无法对外公示。
2、新野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承包人,其主要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新野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新野县纺织路西段
法定代表人:王绍权
注册资本:1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主要股东:新野县财政局
新野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由于该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属于商业秘密范畴,暂时无法对外公示。
3、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承包人,其主要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创意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宗勇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文物保护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单建式人防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测绘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招投标代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宗勇
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由于该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属于商业秘密范畴,暂时无法对外公示。
二、合同标的及主要条款
1、工程名称:新野县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
2、工程地点:南阳市新野县。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涉及新野县城郊乡、五星镇、王庄镇、前高庙乡、溧河铺镇、施庵镇、沙堰镇、樊集乡、歪子镇、上庄乡、王集镇、上港乡、 新甸铺镇,总计13个乡(镇)范围内的147个行政村;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村户厕改造、公共厕所新建工程、农村坑塘治理工程、道路工程、污水治理工程、给水工程、村容村貌提升工程、文化礼堂等。
5、工程承包范围:招标范围内的农村户厕改造、公共厕所新建工程、农村坑塘治理工程、道路工程、污水治理工程、给水工程、村容村貌提升工程、文化礼堂(该部分仅设计,不含施工及采购等内容)。具体为上述范围内的测量、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现场指导和现场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协助发包人办理相关手续、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6、合同工期:730日历天。
7、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8、合同价格:合同价(含税)为773,821,330.48元。
(1)工程费(含税)为763,823,330.48元,适用税率为9%。其中:公司负责本项目给水工程、坑塘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村容村貌提升工程的采购、施工,工程价款为506,037,372.96元;新野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项目道路工程、户厕改造和公厕新建工程的采购、施工,工程价款为257,785,957.52元。
(2)设计费(含税)为9,998,000.00元,适用税率为6%。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设计。
9、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该合同的顺利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业务承接能力。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已对合同价格、合同工期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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