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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1-054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志先生、董事会秘书兼首席财务官王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持有公司股份17,449,0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477%【注1】)的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志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99%【注2】),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期间不减持。持有公司股份4,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897%【注3】)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兼首席财务官王涛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19%【注4】),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期间不减持。

  按照预披露公告中的减持计划,张志先生与王涛先生本次所减持股份的受让方为其配偶李慧军女士与王华女士共同持有100%份额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且该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将继续持有此次减持的公司股权。本次通过大宗方式向特定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转让股份变动系上述股东及其家庭成员之间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注:由于公司已于2021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林普根等5位自然人股东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过户手续及注销事宜。该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01,907,534股变更为497,569,343股,因此:

  注1:张志先生持股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由3.477%变为3.507%;

  注2:张志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1,500,000股数量保持不变,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0.299%变为0.301%;

  注3:王涛先生持股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由0.897%变为0.904%;

  注4:王涛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1,100,000股数量保持不变,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0.219%变为0.221%。

  2021年9月16日,公司收到张志先生和王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情况告知函》,张志先生和王涛先生计划减持的时间过半。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收到张志先生和王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张志先生和王涛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披露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其他说明:本次通过大宗方式向特定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转让股份变动系上述股东及其家庭成员之间进行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二、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张志先生和王涛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张志先生和王涛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成。

  3、张志先生和王涛先生的本次股份减持严格遵守了减持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关于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承诺,以及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4、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 张志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 王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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