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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1-061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37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93.15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909,378,141股的0.43%;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2、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29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01.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909,378,141股的0.44%。

  3、本次行权/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解除限售,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股权激励权益首次授予日:2020年9月25日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为864.1万份,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为900万股。

  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8.04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02元/股

  4、股票来源:股票期权行权股票和限制性股票来源均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5、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6、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二)股权激励计划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9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傅恒山先生就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9日,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5、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权益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0年9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9月25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5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893万份股票期权及9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8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8月2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107万份股票期权及6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1年9月23日,公司已完成了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8、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期权行权、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77.8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9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7.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期权行权和解除限售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50%;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2020年11月19日,第一个等待期已经届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11月26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1年11月26日届满。

  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行权/解除限售事宜。

  四、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一)行权安排

  1、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37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93.15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909,378,141股的0.43%。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如下:

  

  注:(1)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在行权期内合法行权。

  (2)由于离职导致第一批次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77.8万份,公司后续将会办理注销。

  2、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8.04元/股。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或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期限自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始至2022年11月18日当日止。

  4、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9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01.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909,378,141股的0.44%。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注:(1)上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由于离职导致第一批次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7.2万股,公司后续将会办理回购注销。

  五、参与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六、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行权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如果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393.15万份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393.15万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的影响较小。

  (三)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七、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九、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对于本次已离职导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后续将会办理注销。

  十、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137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393.15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为129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401.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十一、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查,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行权/解除限售符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未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行权/解除限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二、律师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满足公司《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行权和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申请办理相关股份登记、解除限售手续。

  十三、备查文件

  1、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1-064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900万股。

  2、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60万股。

  3、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自2019年1月23日可转换为公司股份,2019年1月23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引起注册资本增加事项,公司已办理了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事宜。自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1月18日期间,共有2,738张“盛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数量共计39,962股,公司总股本增加39,962股。

  4、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9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上述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7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届时,若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则将对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涉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7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972,000股。

  综上所述,公司股本由899,738,179股变更为908,406,141股,注册资本相应由899,738,179元变更为908,406,141元,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二、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以上变动情况,公司将对注册资本进行相应变更,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1-065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4号盛路通信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均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3日(星期一)8: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四号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281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惠明、蔡惠琴

  2、联系电话:0757-87744984

  3、传真号码:0757-87744984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一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46”,投票简称为“盛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 - 9:25,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通常在客户端的“网络投票”栏目下进行操作,各券商界面有所差异,具体操作方式可咨询所在证券公司。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上述两种方式之一进行身份认证,个人投资者仅可通过服务密码方式进行身份认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表格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1-062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0年9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傅恒山先生就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四)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9日,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五)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权益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六)2020年9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9月25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5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893万份股票期权及9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1年8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8月2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107万份股票期权及6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1年9月23日,公司已完成了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八)2021年11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购价格注销。

  鉴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9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97.2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909,378,141股的0.11%。

  (二)本次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价格4.02元/股,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3,907,440元。

  (三)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09,378,141股变更为908,406,141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上述本次变动前股份数量为截至2021年11月18日总股本,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股权激励期权处于第一个行权期,公司股本会发生变动,因此最终股本变化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9名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97.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9名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97.2万股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依据以及数量、价格等情况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1-063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0年9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傅恒山先生就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四)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9日,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五)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权益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六)2020年9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9月25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5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893万份股票期权及9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1年8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8月2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107万份股票期权及6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1年9月23日,公司已完成了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八)2021年11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77.8万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2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不符合行权条件的77.8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对上述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监事会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12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由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不符合行权条件的77.8万份股票期权。

  六、律师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就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的原因、依据以及数量等情况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1-060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二一年十一月十日以专人送出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锦辉先生主持,会议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137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393.15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为129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401.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2名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由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不符合行权条件的77.8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9名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97.2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1-059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二一年十一月十日以专人送出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华先生主持,会议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可以为137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393.15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为129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401.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关联董事杨华先生、李益兵先生、韩三平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2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77.8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关联董事杨华先生、李益兵先生、韩三平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9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97.2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关联董事杨华先生、李益兵先生、韩三平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2月6日在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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