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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万股,发行价格为27.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9,094.0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854.88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2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 [2021]第448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嘉广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广聚”)为募投项目“城市照明运营维护平台及数据分析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与嘉广聚之间将通过增资、内部往来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以及新增开设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已与全资子公司嘉广聚、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嘉广聚、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截止2021年11月16日,嘉广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上海嘉广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

  (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经协调,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03004764373,截至2021年11月16日,专户余额为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城市照明运营维护平台及数据分析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5、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及丙方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2024年12月31日)孰晚之日起失效。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同意其购买办公楼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相关规则及程序,全权办理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嘉广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购买办公楼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同意其购买办公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近日,全资子公司上海嘉广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广聚”)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嘉广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729384686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凯君

  注册资本:人民币880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1年8月28日

  营业期限:2001年8月28日至不约定期限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政通路100弄1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智能科技、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灯饰、景观灯光设计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景观灯光安装、灯箱制作安装(除广告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交电、水泥制品、建筑材料、安防设备、智能无人飞行器、人工智能硬件的销售,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 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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