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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1年11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海力风电

  (二)股票代码:301155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217,391,478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54,348,000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三、联系方式

  1、发行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发行人: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北侧、井冈山路东侧

  联系人:于鸿镒

  联系电话:0513-80152666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李宗贵、李威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一号楼4层

  联系电话:025-83388070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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