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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1-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苏文电能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文发展”)

  ·增资金额: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9,838.75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苏文发展增资。

  ·项目实施主体:苏文电能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上海市青浦区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苏管家’企业端供用电信息化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苏文电能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实施方式由租赁场地变更为自建厂房,实施地点由常州市武进区变更为上海市青浦区,公司拟以募集资金19,838.75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苏文发展增资,增资完成后,苏文发展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万元增加到49,838.75万元,公司仍然持有苏文发展100%股权。公司将同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由子公司苏文发展实施上述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苏管家’企业端供用电信息化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本次项目变更涉及募集资金19,838.75万元及利息、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项目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5号)同意注册,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79,56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5.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530.95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140.4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390.5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473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中,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9,390.50 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73,815.44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将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资资金16,320.41万元,调整至募投项目补充电力工程建设业务营运资金项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1、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变更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部分内容,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募集资金额不包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拟投入募集资金最终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苏文发展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上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内容发生变化外,“苏管家”企业端供用电信息化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未发生变化。

  2、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原因

  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苏管家’企业端供用电信息化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科技园长帆路3号,鉴于公司对外扩张的脚步进一步加快,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苏文发展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崧复路819号并拥有独立土地,为了更好的服务全国客户,以及企业长期保持竞争力需要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并且吸引高端人才加盟,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并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本次变更苏文发展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苏管家’企业端供用电信息化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利用苏文发展自有土地建设项目,能充分利用全资子公司的基地布局,同时变更上海作为实施地点,考虑到上海不但是我国的经济中心,更是我国的人才资源库,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上海汇集了众多来自世界各地、各行各业的精英人才。研发中心、企业端供用电信息化运营服务平台的设立,将充分依托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的人才优势、信息优势和区位优势,不断引进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端研发人才,充实研发团队,提高研发实力,使公司始终在行业内保持技术领先,人才领先的优势地位。

  3、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监管

  (1)本次变更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尽快完成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与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将募集资金转入该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

  (2)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注销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苏管家’企业端供用电信息化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

  4、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1、增资基本情况

  鉴于苏文发展是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苏管家’企业端供用电信息化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拟对苏文发展增资19,838.75万元人民币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全部用于增加苏文发展的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苏文发展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0,000万元人民币增至49,838.75万元人民币。

  2、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文电能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NHQ11D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5045号509室C区040室

  (5)法定代表人:施小波

  (6)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20年3月31日

  (8)经营范围:电力工程,太阳能发电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电力设备维修。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4、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落实公司募集项目的具体实施,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增资完成后,苏文发展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苏文发展、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行四方将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并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苏管家’企业端供用电信息化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资金转入实施主体苏文发展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进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并注销原募投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严格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四、公司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苏管家’企业端供用电信息化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苏文电能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实施方式由租赁场地变更为自建厂房,实施地点由常州市武进区变更为上海市青浦区,公司拟以募集资金19,838.75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苏文发展增资,增资完成后,苏文发展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万元增加到49,838.75万元,公司仍然持有苏文发展100%股权。公司将同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由子公司苏文发展实施上述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苏管家’企业端供用电信息化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本次项目变更涉及募集资金19,838.75万元及利息、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项目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客观情况,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所需而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跟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均保持不变,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亦为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中信证券对苏文电能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1-065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4日以电话、微信及邮件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1年11月22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朱晓倩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苏管家’企业端供用电信息化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苏文电能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实施方式由租赁场地变更为自建厂房,实施地点由常州市武进区变更为上海市青浦区,公司拟以募集资金19,838.75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苏文发展增资,增资完成后,苏文发展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万元增加到49,838.75万元。该次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同意本次调整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苏文电能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1-066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股东健康,公司建议各位股东尽量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请登记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常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的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登记和管理。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个人信息登记、出示有效健康码、体温检测、核酸检测报告等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会议现场,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

  3、所有来自或途经中风险地区的人员,请提前准备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根据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决定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8日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是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12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长帆路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2、 上述议案已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且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异地股东可以采用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1年12月4日17:00前发送或送达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帆路3号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凤姣

  联系电话:0519-69897107

  联系传真:0519-69897026

  联系邮箱:yinfengjiao@swdnkj.com

  联系地点: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长帆路3号

  邮编:213100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982”,投票简称为“苏文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及签署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实际持股数量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的数量为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说明

  1、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4、授权委托书中对非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以“√”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择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5、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半小时内到会场提交股东登记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文电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文电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苏文电能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5号)同意注册,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79,56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5.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530.95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140.4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90.5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473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中,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9,390.50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73,815.44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将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资资金16,320.41万元,调整至募投项目补充电力工程建设业务营运资金项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1、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变更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部分内容,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募集资金额不包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拟投入募集资金最终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苏文发展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上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内容发生变化外,“苏管家”企业端供用电信息化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未发生变化。

  2、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原因

  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苏管家’企业端供用电信息化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科技园长帆路3号,鉴于公司对外扩张的脚步进一步加快,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苏文发展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崧复路819号并拥有独立土地,为了更好的服务全国客户,以及企业长期保持竞争力需要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并且吸引高端人才加盟,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并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本次变更苏文发展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苏管家’企业端供用电信息化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利用苏文发展自有土地建设项目,能充分利用全资子公司的基地布局,同时变更上海作为实施地点,考虑到上海不但是我国的经济中心,更是我国的人才资源库,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上海汇集了众多来自世界各地、各行各业的精英人才。研发中心、企业端供用电信息化运营服务平台的设立,将充分依托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的人才优势、信息优势和区位优势,不断引进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端研发人才,充实研发团队,提高研发实力,使公司始终在行业内保持技术领先,人才领先的优势地位。

  3、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监管

  (1)本次变更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尽快完成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与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将募集资金转入该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

  (2)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注销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苏管家’企业端供用电信息化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

  4、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1、增资基本情况

  鉴于苏文发展是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苏管家’企业端供用电信息化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拟对苏文发展增资19,838.75万元人民币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全部用于增加苏文发展的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苏文发展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0,000万元人民币增至49,838.75万元人民币。

  2、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文电能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NHQ11D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5045号509室C区040室

  (5)法定代表人:施小波

  (6)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20年3月31日

  (8)经营范围:电力工程,太阳能发电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电力设备维修。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4、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落实公司募集项目的具体实施,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增资完成后,苏文发展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苏文发展、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行四方将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并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苏管家’企业端供用电信息化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资金转入实施主体苏文发展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进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并注销原募投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严格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四、公司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苏管家’企业端供用电信息化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苏文电能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实施方式由租赁场地变更为自建厂房,实施地点由常州市武进区变更为上海市青浦区,公司拟以募集资金19,838.75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苏文发展增资,增资完成后,苏文发展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万元增加到49,838.75万元,公司仍然持有苏文发展100%股权。公司将同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由子公司苏文发展实施上述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苏管家’企业端供用电信息化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本次项目变更涉及募集资金19,838.75万元及利息、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项目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客观情况,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所需而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孔  磊   孙  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指引》)、《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文电能股份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文电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客观情况,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所需而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朱亚媛  钱玉文  张强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1-064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董事会于2021年11月14日以微信、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2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小波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苏管家’企业端供用电信息化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苏文电能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实施方式由租赁场地变更为自建厂房,实施地点由常州市武进区变更为上海市青浦区,公司拟以募集资金19,838.75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苏文发展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万元增加到49,838.75万元,公司仍然持有苏文发展100%股权。公司将同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由子公司苏文发展实施上述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苏管家’企业端供用电信息化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同意本次调整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苏文电能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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