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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2021年11月22日,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微信和电话等形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当日,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按时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秦跃中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 11 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

  全体与会董事、监事、高管确认:已收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及附件,已知悉和认可拟审议议案相关内容,同意以紧急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同意豁免临时董事会需提前5日发出通知的规定,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其合法性没有异议。

  二、 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两项议案审议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1 月 23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

  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取消原定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1、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日期、投票系统和时间:

  投票日期:2021年11月25日

  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

  5、审议议案:《关于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二、取消原因

  11月1日,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公开对外转让所持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星公司”)70%股权,挂牌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6日。卫星公司位于河北石家庄,与公司地域相邻、业务相近、市场互补,如能合作,是公司主业扩张的一次重要机遇。为此,公司立即履行内部审议程序,积极参与摘牌交易事宜,于11月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并确定11月25日召开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但受挂牌所设相关条件制约和疫情影响,公司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为保证公司及股东利益,秉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董事会经慎重考量,决定取消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取消召开股东大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给予公司的支持与理解。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

  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对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8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在2021年11月23日前回复关注函有关事项并披露。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涉问题进行准备,为确保回复内容准确完整,尚需一定时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

  公司将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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