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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1-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TAN CHOON LIM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2日下午14:45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6、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6号德赛西威会议室。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剔除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自愿放弃的表决股份55,000,000股后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65,392,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166%。其中: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剔除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自愿放弃的表决股份55,000,000股后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12,102,9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511%。

  (2)网络投票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3,289,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655%。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3,098,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65%。

  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5,279,19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0%;反对113,1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2,984,9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1%;反对113,1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5,294,69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97,6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3,000,4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9%;反对97,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5,294,69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97,6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3,000,4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9%;反对97,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5,294,69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97,6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3,000,4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9%;反对97,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以上四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的议案、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1-084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8月3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1年11月4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中买卖股票的人员已记录且备案,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决策讨论等阶段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控制在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共计155人,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均系基于各自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激励对象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发生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 2021-085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赛西威”)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并授权公司高管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近日与银行签订了理财产品协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二、关联关系情况

  公司与本次办理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方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1)政策风险;(2)信用风险;(3)市场风险;(4)产品不成立风险;(5)交易对手管理风险;(6)兑付延期风险;(7)由投资者自身原因导致的本金风险;(7)延期风险;(8)流动性风险;(9)提前终止风险;(10)信息传递风险;(11)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尚有4亿元未到期(含本次公告金额),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累计取得收益23,622,941.41元。

  六、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1.76亿元);

  2、《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1.74亿元);

  3、《中国民生银行单位定期(通知)存款开户证实书》(0.5亿元)。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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