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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1-096号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徐法根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惠玉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的财务数据基准日由2021年3月31日更新至2021年9月30日,并据此对《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不涉及对发行方案的修订,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基准日由2021年3月31日更新至2021年9月30日,并据此对《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报告期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关于更正《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更正《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更正后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1-091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双主业战略实施顺利,业绩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新材料+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战略顺利进行,公司在特钢新材料业务稳步发展的基础上,锂电新能源业务盈利能力大幅提升,带动公司整体业绩稳步增长。2021年1-9月,公司特钢新材料业务实现产品销量23.31万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3,231.17万元(含转让上海新太永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锂电新能源业务实现碳酸锂销量8,158.4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1,804.27万元,合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5,035.43万元,同比增加116.61%。2021年7-9月,公司特钢新材料业务实现产品销量8.12万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758.35万元(含转让上海新太永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锂电新能源业务实现碳酸锂销量2,635.4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002.54万元,合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4,760.89万元,同比增加172.97%。

  2、聚焦主业发展,转让上海新太永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为聚焦“新材料+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战略,加快公司转型升级速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永兴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及2021年3月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的协议,将所持上海新太永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予以转让,并按相关工作进展分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截至本报告期末,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已经收到股权转让款。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高兴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倩雯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骅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高兴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倩雯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骅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公司期初无大额长期租赁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1-095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董事李郑周、独立董事赵敏、张莉、成国光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高兴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的财务数据基准日由2021年3月31日更新至2021年9月30日,并据此对《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不涉及对发行方案的修订,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基准日由2021年3月31日更新至2021年9月30日,并据此对《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报告期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鉴证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四、关于更正《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更正《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更正后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1-097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6日、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方案。

  根据公司申报准备工作的安排,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就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涉及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1-098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2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2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8,7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预付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478.7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271.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03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高性能不锈钢连铸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0,208.10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高性能不锈钢连铸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9,660.64万元,与承诺投资差异547.46万元,主要原因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余部分工程设备尾款未支付。

  本公司120万吨/年锂矿石高效选矿与综合利用项目承诺投资总额25,435.47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120万吨/年锂矿石高效选矿与综合利用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13,827.89万元,与承诺投资差异11,607.58万元,主要原因包括:(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余部分工程设备尾款未支付;(2)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节约了项目建设资金。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年产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主要厂房及生产线于2020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为2020年8月-2021年9月实现的净利润。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10,738.74万元,较该期间累计承诺效益14,333.67万元低20%以上,主要系该项目投入生产后,2020年碳酸锂产品平均市场价格较低,导致2020年8-12月出现亏损所致。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根据公司2020年7月13日五届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间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截至2021年7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21年8月1日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9月30日,尚有5,000.00万元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521.0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68.1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521.0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8,271.30万元,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5.41%。该等资金将陆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的尾款支付和补充流动资金。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271.30万元,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本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承诺效益”、“实际效益”均系募投项目总投入产生的效益,按以下公式计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所得税费用

  [注2]该项目主要厂房及生产线于2020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截止日累计产能利用率为2020年9月-2021年9月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为2020年9月-2021年9月实现的净利润。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3,789.92万元,高于该期间累计承诺效益2,160.17万元

  [注3]该项目主要厂房及生产线于2020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截止日累计产能利用率为2020年8月-2021年9月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为2020年8月-2021年9月实现的净利润。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10,738.74万元,低于该期间累计承诺效益14,333.67万元,主要系该项目投入生产后,2020年碳酸锂产品平均市场价格较低,导致2020年未达到承诺效益,2021年1-9月已达到承诺效益

  [注4]该项目主要厂房及生产线于2020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截止日累计产能利用率为2020年9月-2021年9月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为2020年9月-2021年9月实现的净利润。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5,257.61万元,低于该期间累计承诺效益5,408.00万元,主要系该项目投入生产后,2020年产能利用率和销量尚处于逐步上升阶段,且锂云母精矿产品平均市场价格较低,导致2020年未达到承诺效益,2021年1-9月已达到承诺效益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1-099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91号)。经事后核查,部分内容需要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更正情况

  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四、季度财务报表之(一)财务报表之1、合并资产负债表”

  更正前:

  单位:元

  

  更正后:

  单位:元

  

  2、《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四、季度财务报表之(一)财务报表之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更正前:

  单位:元

  

  更正后:

  单位:元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1年1-9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净额造成影响。更正后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对此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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