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暨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83

  

  股东大成创新资本-招商银行-博源恒丰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贤丰控股”)于2021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持股5%以上股东大成创新资本-招商银行-博源恒丰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大成创新”)计划在2021年7月22日至2022年1月2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039,6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

  2021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截至2021年10月22日,大成创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30.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722%)。

  近日,公司收到大成创新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因减持计划变更,大成创新决定提前终止上述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相关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大成创新已于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11月2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票1130.01万股(占总股本的0.9959%),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200万股(占总股本的0.1763%),合计减持公司股票1330.01万股(占总股本的1.172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大成创新持有公司股票8,515.28万股(占总股本的7.504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与大成创新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大成创新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基本面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8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股东大成创新资本-招商银行-博源恒丰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贤丰控股”)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大成创新资本-招商银行-博源恒丰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大成创新”)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大成创新计划在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6月14日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386,2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其中: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整个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整个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大成创新资本-招商银行-博源恒丰资产管理计划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大成创新持有公司股份85,152,7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5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大成创新于2021年7月1日起由存续期进入清算期。

  2.股份来源:2016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不超过45,386,2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6月14日,其中: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整个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整个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承诺一致

  公司5%以上股东大成创新资本-招商银行-博源恒丰资产管理计划在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时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补充协议(二)中承诺情况如下:

  大成创新此次所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0 个月不得转让。大成创新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票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股份锁定相关事宜。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大成创新资本-招商银行-博源恒丰资产管理计划已严格履行了相关股份减持的承诺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情况决定是否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大成创新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基本面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