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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128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11月18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截止2021年11月22日,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分别为康龙先生、蒋淑萍女士、雷鹏先生。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龙先生召集。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后续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后续产生的利息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132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

  茂名煜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煜坤”)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和骏”)

  2、担保金额:本次均为原存续担保增加增信措施或对存续债务进行展期,不涉及新增担保金额。

  3、是否有反担保:无。

  为有效提高融资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担保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其下属公司)近期实际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单位:万元

  

  二、年度预计担保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及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2021年度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660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度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实施过程中,公司按照实际签订担保合同时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的类别,若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已约定了相关股权收购、转让、增资等股权变动事宜,以约定事宜完成后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的类别;若公司为同一笔融资项下的多个融资主体(包括全资、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担保使用额度全部纳入非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960,398万元,占公司2020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67.66%;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639,434万元,占公司2020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50.35%。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127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1月18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截止2021年11月22日,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分别为杨铿先生、杨武正先生、陈磊先生、迟峰先生、欧俊明先生、吕正刚先生、黄益建先生、何真女士、寇纲先生;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武正先生召集。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9号)。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30号)。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12月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31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一)、(二)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一)、(二)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129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空港项目7-12期”、“颐明园项目二期”进行结项,并将截止2021年9月30日尚未使用的节余募集资金301,569,127.65元及后续产生的利息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07 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 股)股票 239,936,69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31 元,募集资金总额 2,233,810,593.21 元,扣除承销费用等33,507,158.9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200,303,434.31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另减除律师、会计师等已付或待付的发行费用 5,043,928.82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95,259,505.4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5CDA1002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5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及投资项目所属子公司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6年6月23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的签订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上述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颐明园项目二期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比计划投资额超出72.92万元,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00,255,722.11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万元,扣除实际使用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69,127.6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656.53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4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9,560.7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报告(XYZH/2015CDA10021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4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6年4月,公司已将上述6.7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4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7年4月,公司已将上述4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7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8年7月,公司已将上述3.8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8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9年6月,公司已将上述3.5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6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9年12月,公司已将上述3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9年12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20年6月,公司已将上述3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6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20年12月,公司已将上述3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12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无。

  四、本次募集资金结项情况及节余资金使用计划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空港项目7-12期:该项目7-12期已全部建设完成并竣工交付。公司承诺投资金额为1,081,016,210.77元,实际投资金额为785,283,198.29元,投资差额为295,733,012.48元,差异原因主要系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灵活性,部分投入为自有资金(自有资金投入金额29573.30万元),节余了项目募集资金。

  2、颐明园项目二期:该项目住宅部分已建设完成并竣工交付,仅余部分商业在建。公司承诺投资金额为1,114,243,294.72元,实际投资金额为1,114,972,523.82元,该项目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止2021年9月30日,上述结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00,255,722.11元,节余募集资金301,569,127.65元(其中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亿元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656.53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鉴于公司目前流动性紧张导致的债务问题,本次截止2021年9月3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301,569,127.65元及后续产生的利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后续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募投项目建设情况而作出的,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金状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后续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后续产生的利息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对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光发展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130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河南诚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拟为河南诚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1077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河南诚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河南诚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诚宸”)系公司下属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的工程施工总包方。河南诚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77万元,本公司拟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河南诚宸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南诚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11月02日

  3、住所:林州市横水镇中心大街1号

  4、法定代表人:李国瑞

  5、注册资本:12,000万元

  6、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钢结构专业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总承包、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特种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石油化工工程、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建筑施工劳务;批发零售:装饰材料、水溶性涂料;新型节能保温墙体材料(聚合物沙浆、保温沙浆、干混沙浆、保温板、挤塑板及附件的生产、销售)

  7、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下属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工程施工总包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8、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04,854.88万元,总负债70,765.92万元,净资产34,088.96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99,659.84万元,净利润3,020.69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签署具体的协议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合作方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主要为促进双方业务合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

  2、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因此,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3、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双方业务合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960,398万元,占公司2020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67.66%;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639,434万元,占公司2020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50.35%。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131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8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8日

  至2021年12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披露时间:2021年11月23日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四楼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1年12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以到本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方式报送,但出席会议时需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蓝光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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