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1-068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或“公司”)股东深圳市招银一号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银一号”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8,085,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4%。上述股份为招银一号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1年9月9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9月11日通过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招银一号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6%。
2021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1-059),招银一号在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为1%。
2021年10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1-060),招银一号在2021年10月1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为1%。
2021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股东深圳市招银一号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及《关于所持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股份减持超过(达到)1%的告知函》。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2,0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4,000,000股,合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3.0000%,达到本次减持计划的50%。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距前次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披露的《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比例已超过1%。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距前次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披露的《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比例已超过1%。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5%以上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5%以上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其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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