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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及诉讼 保全情况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1-121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9月,中山火炬工业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联合公司”)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双方于2001年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约定,将面积为797.05315亩土地使用权交付并办理不动产权证给工业联合公司(以下简称:“案件”)。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发布的《中炬高新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2020-036号)。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山一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2020)粤2071民初26738号之二)、《诉讼保全情况告知书》 ((2021)粤2071执保7045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裁定书主要内容

  据中山一院制发的《民事裁定书》记载,工业联合公司于2021年9月4日向中山一院申请对公司价值73,665,260.67元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案外人中山市健康基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山健康基地集团”)以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小引村资产(产权证号为:国(2006)第150285号、粤房地证字第C4853370号)提供担保。2021年9月15日,中山一院裁定对公司价值73,665,260.67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另据《诉讼保全情况告知书》记载,中山一院于2021年9月27日冻结了公司持有的广东中汇合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合创”)的73,665,260.67元出资额的股权(占中汇合创股权比例的6.91%),保全期限为2021年9月27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止。

  二、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8月3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出售持有的广东中汇合创房地产有限公司89.24%股权的议案》(详见《中炬高新关于拟挂牌出售房地产子公司股权的公告》(2021-095号)),并于2021年9月23日通过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详见《中炬高新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05号))。

  2021年9月,工业联合根据前期与公司的土地合同纠纷诉讼(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发布的《中炬高新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2020-035号)),以诉前保全为名,查封了公司持有的合计26.53%中汇合创股权(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发布的《中炬高新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及诉讼保全情况告知书的公告》(2021-101号)),给公司挂牌出售中汇合创股权带来了不利影响。

  公司持有的中汇合创除被查封冻结的股权以外,其余中汇合创股权不存在其他不得转让的情况。公司将积极与中山法院沟通,通过现金等其他资产,置换被查封的中汇合创股权,尽快推进所持的中汇合创股权的挂牌出售。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2、诉讼保全情况告知书。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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