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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债券发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1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控股”)通知,明德控股已于2021年11月23日完成非公开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本次债券为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人明德控股以所持公司部分股票为担保及信托财产并依法办理了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本次债券简称“21明德EB”,债券代码“117191”,实际发行规模为80亿元,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0.01%。本次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时点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的第1个交易日,换股期结束日为本次债券摘牌日前5个交易日。

  关于明德控股本次债券的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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