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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55        证券简称:凯尔达        公告编号:2021-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长鸣路778号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总经理侯润石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参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参会监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显芽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 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迎春律师、陶江润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55         证券简称:凯尔达        公告编号:2021-009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凯尔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尔达集团”)及乐清市珍金财务咨询服务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乐清珍金”)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5年4月25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仕凯、王国栋、王三友、王金)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三友之子王健、实际控制人之一王金的母亲叶碎蕊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5年4月25日。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侯润石、徐之达、西川清吾、魏秀权、王胜华、吴彬、郑名艳及陈显芽)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3年4月25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股本变化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78,414,611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凯尔达未发生增发、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对本次发行前所持有股份的锁定期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对本次发行前所持有股份的锁定期承诺如下:

  1、控股股东及乐清珍金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本公司/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三友之子王健、实际控制人之一王金的母亲叶碎蕊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侯润石、徐之达、西川清吾、魏秀权、王胜华、吴彬、郑名艳及陈显芽)承诺如下:

  (1)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票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如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本人同时作为核心技术人员的,本人将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5)如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票。

  (6)如锁定期届满后可以减持股份,本人承诺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7)如本人发生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况,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8)若本人违背前述股份限售承诺,本人因减持股份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上缴给发行人;如不上缴,发行人有权扣留本人应获得的现金分红,还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本人继续执行锁定期承诺、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要求延长锁定期。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发行人、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发行人、投资者损失。

  三、股东股票锁定期延长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22日收市,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格47.11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持有限售流通股的情况及本次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在延长的锁定期内,股东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延长本次发行前所持有股份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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