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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132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理财产品投资内容:办理购买理财产品15,000万元及收回到期理财产品20,000万元

  ●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分别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收回到期理财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

  ● 购买的理财产品名称:分别为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7080期、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指数)2021年TGG21300643期人民币产品

  ● 购买的期限:分别为2021年11月10日-2022年2月8日、2021年11月19日-2022年2月18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额度为不超过8.5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2021-064)。

  根据公司第四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同意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业务的决议,现将公司及其子(孙)公司近期办理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2、收回理财产品情况。公司对已到期理财产品光大银行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第八期产品255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5,000万元、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G款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机构版)(挂钩欧元兑美元向上不触碰结构)理财产品15,000万元进行了收回,合计收回理财产品本金20,000万元,实现收益177.14万元。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投资。

  1.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通过选取低风险、短周期、优方案的银行理财产品,可较大程度避免政策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但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考虑到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理财业务,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和退出。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尽量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商业银行进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银行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内控部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5)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董事会和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9,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7080期产品

  (2)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 结构性存款货币:人民币

  (4) 本金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

  (5) 预期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为1.48%或3.15%或3.55%

  (6) 结构性存款启动日:2021年11月10日

  (7) 结构性存款到期日:2022年2月8日

  (8) 结构性存款期限:从结构性存款启动日(含)开始到结构性存款到期日(不含)止,共90天。

  (9) 银行工作日:结构性存款到期日、结构性存款收益支付日和结构性存款本金返还日采用中国银行营业日。

  (10) 收益计算基础:A/365

  2、公司全资孙公司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本次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6,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指数)2021年TGG21300643期人民币产品

  (2)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 结构性存款货币:人民币

  (4) 本金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5) 预期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为1.5%或3.2%或3.3%

  (6) 结构性存款启动日:2021年11月19日

  (7) 结构性存款到期日:2022年2月18日

  (8) 结构性存款期限:从结构性存款启动日(含)开始到结构性存款到期日(不含)止,共91天。

  (9) 银行工作日:结构性存款到期日、结构性存款收益支付日和结构性存款本金返还日采用中国银行营业日。

  (10) 收益计算基础:A/365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7080期产品”为本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指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金 融市场标的物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投资者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2、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指数)2021年TGG21300643期人民币产品所募集的本金部分作为平安银行表内存款,平安银行提供100%本金安全;衍生品部分是将本金投资所产生的预期收益部分由平安银行通过掉期交易投资于衍生产品市场。投资期内,平安银行将根据市场实际价格水平或第三方估值对内嵌的衍生产品交易进行估值。平安银行结构性存款纳入存款保险制度。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主要财务指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98)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001)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

  (三)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本公司之前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能兑现或者本金、利息出现损失的情形,公司也查阅了受托方相关工商信息及财务资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公司2021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理财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理财支付的金额(理财本金余额)为45,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9月末货币资金(未经审计)的比例为10.54%。

  公司理财业务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一是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二是公司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资金统筹管理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为提高资金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购买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用于理财的资金周期短,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投资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理财事项决策程序。2021年5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额度为不超过8.5亿元(单日最高余额),自2021年5月13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有效,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具体投资产品的情况,组织制定理财投资方案,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理财投资方案由公司经营层负责组织、协调,财务总监牵头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落实。本事项涉及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2、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资金209,000万元(含本次理财金额,共32笔;其中理财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为6亿元),已收回164,000万元(26笔),期末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45,000万元(6笔)。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八、 备查附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本次办理理财产品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133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

  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6日披露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和要求,现将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共计606人,参与人最终缴纳的认购资金为231,099,073.5元,故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规模为231,099,073.5份(1元/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股份数量为27,220,150股。

  2021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7,220,150股股份已于2021年11月20日过户至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27,220,1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13%。

  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本公告日(2021年11月25日)起算,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可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本公告日起算。

  公司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134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3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旗滨集团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30),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29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具体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6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29日

  至2021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已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关联股东姚培武先生、张柏忠先生、张国明先生、俞其兵先生、凌根略先生、候英兰女士、王立勇先生、周军先生、杨立君先生等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须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6楼;

  6、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5日9时至16时;

  7、登记联系人:文俊宇

  8、联系电话(传真):0755-86360638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文俊宇

  2、联系电话:0755—86353588

  3、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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